关于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惠市规建函〔2017〕1271号
发表时间:2017/9/18 16:43:07 点击总数: 分类:政府部门文件通知9月14日至16日,国务院安委会第九督查组到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工作,抽查了部分房屋市政建筑工地,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为认真落实督查组整改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住建局要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继续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隐患排查,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抓好“国庆”、“中秋”和十九大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区住建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开展检查,全力推进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为重点,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检验检测、维护保养、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实体安全状况;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情况。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100%完成整改。各建筑工地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格杜绝盲目赶抢工期和违章作业等非法违法建设行为。
三、各县、区住建局,市安监站要加大督查检查工作力度,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对企业和工程项目进行督查检查。重点检查深基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部位、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并实现闭环管理。对工作开展不积极、措施落实不到位及问题隐患突出的企业和工程项目,采取警示约谈、挂牌督办、通报批评等措施,促使其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风险排查“全覆盖”、隐患问题“零容忍”。
四、各有关单位要落实领导带班和管理人员值班制度,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确保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值班期间,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按照规定马上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请各县、区住建局于9月28前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及工作台账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科,市安监站报送市直建筑工地检查情况。
附件: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账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9月18日
(联系人:陈德亮,电话:2167168,传真:2117621,邮箱:jgk111@126.com)

联系电话
培训部:0752-2116987 综合部:0752-2116136 监督电话:0752-2162313
信息发展部:0752-2116189 办公室:0752-2116136 QQ:2280957760
传真:0752-2116389 E-mail:hzjzyxh@126.com
地址:惠州市下埔路14号华商大厦14楼1409(业务窗口)17楼1705(办公室)
-
惠州市建筑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