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清远市恒美花园“8?15”事故、佛山市禅城区“8?22”事故、深圳市东部英郡假日广场“8?26”事故的通报 惠市规建函〔2017〕1216号
发表时间:2017/9/7 14:45:04 点击总数: 分类:政府部门文件通知现将省住建厅《关于清远市恒美花园“8·15”事故、佛山市禅城区“8·22”事故、深圳市东部英郡假日广场“8·26”事故的通报》(粤建质函〔2017〕2478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正值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此3起事故发生在广州“7·22”和中山“8·13”较大事故之后,在各级高度重视和反复排查整改的情况下,这3起事故充分暴露出事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各方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深刻反思本区域、本单位安全管理薄弱环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加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和监督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关于清远市恒美花园“8·15”事故、佛山市禅城区“8·22”事故、深圳市东部英郡假日广场“8·26”事故的通报》(粤建质函〔2017〕2478号)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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